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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咨询2006年,汇丰国际信托披露梅艳芳的遗产净资产高达6800万港币。然而到了2008年,这笔遗产的可支配资金仅剩8.5万港币,几乎无法支付她母亲覃美金每月的生活费。梅艳芳在2003年因病去世,遗留了一份详细遗嘱,安排了她的资产,以防家人挥霍。这份信托规定了母亲每月领7万港币的生活费,并禁止母亲对本金有任何支配权。梅艳芳还将两处房产赠与好友,并为外甥女设立大学教育基金。
但梅艳芳于2003年去世后不久,覃美金就试图通过法律挑战遗嘱,宣称女儿在立遗嘱时神志不清。信托因此面临持续的法律诉讼,费用逐年攀升。尽管香港高院在2008年确认遗嘱有效,纠纷却依然没有停止。覃美金多次申请额外资金,尽管遭到拒绝,其行为导致信托本金不断被消耗。
在经历多次拍卖后,为维持信托,梅艳芳购买的房产以天价售出,帮助信托恢复资金流。覃美金得以在香港舒适生活至102岁。当她去世后,信托中剩余资产根据梅艳芳的意愿捐赠出去,而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则未获得任何继承权。 球友会
经过23年的争夺,信托支出高达数千万港币,但若梅艳芳当初将大笔遗产交给家人,这笔财富恐怕在短短几年内就会被消耗殆尽。信托的设计似乎不只是为保护梅艳芳的遗愿,还反映了她对家庭成员的深思熟虑和无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