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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咨询北京顺义法院最近判决一起非法组织卖血案件,认定两名被告以“互助献血”的名义招募他人献血,目的为谋取差价,因而被判刑。根据我国法律,无偿献血制度是强制执行的,任何血液买卖行为都被严令禁止。个别中介利用“互助献血”的虚假名义建立灰色交易网络,严重扰乱了血液管理体系并带来公共卫生风险。
在2025年3月至4月期间,被告王某和何某在北京市以“互助献血”名义,通过广告和网络平台招募多人进行献血,并向患者或其家属收取费用,以“营养费”或“辛苦费”的名义向献血者支付部分款项。最终,两人共获利约5750元。
法院认为,王某和何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组织卖血罪,并且是共同犯罪。法院指出,被告人在医院及网络上发布“有偿互助献血”的广告,以盈利为目的招募献血者,安排他们到医院进行献血,再将获得的献血证或照片转交给患者,从中赚取差价。这种组织行为远超出单纯的信息中介,已经掌控了献血的整个流程和利润分配。 球友会
案件审理过程中,法院强调了我国无偿献血法的核心在于确保血液的公益分配和安全,任何商品化血液的行为都是对这一秩序的破坏。尽管献血过程是在正规血站进行,但被告人的行为使得血液资源脱离国家的统一管理,以金钱交易取代了无偿的分配,增加了患者用血的经济负担,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卫生安全。
法院判决,王某因非法组织卖血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罚款3000元,何某也因同罪被判处七个月有期徒刑并罚款3000元,且两人的不法所得需追缴。
法官提示,任何借助“互助献血”名义进行的血液买卖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,并警告市民不要被所谓的“营养费”或“辛苦费”所诱惑。合法的献血渠道应通过医院正规程序办理,以避免参与非法交易,避免加重医疗费用和潜在的法律风险。 球友会